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8:06 来源:滁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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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滁州市政府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滁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文化和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健全工作机制,抓好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落实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取得较好效果。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16条。

    积极主动回应。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问题。共受理部门留言29条,主要涉及咨询旅游产业相关数据、导游考试、行政许可审批等问题,均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回复。两次走进政风行风热线向公众介绍旅游业发展情况、江淮分水岭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等问题。召开1场新闻发布会,积极主动回应关于非遗进校园和进景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等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

    公开政策法规。共公开了《滁州市旅游业发展奖励办法》《滁州市文旅行业惠民惠企行动方案》等部门文件11件。

    公开招标采购。持续做好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主动公布质量管理体系建设项目、数字化非遗普查平台项目、市博物馆馆藏陶瓷文物修复项目、打击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广告(动漫)视频制作项目等项目的招标采购信息,共计2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度滁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在日常工作中,由办公室主动收集局机关公务活动产生的政府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结合我局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将不宜公开的事项,依法进行存档、保管。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四)平台建设

    我局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更加完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官方微博全年发布信息4921条,关注量21158个,位列《安徽十大文旅系统微博排行榜》第二名;官方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804条,订阅数量7880 个;官方抖音号全年发布信息13014条,订阅数268个;官方头条号发布信息7896个,订阅数1195个。

    (五)监督保障

    印发了《滁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滁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分工表》,根据任务要求,按时推进各项工作的公开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6

    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1

    -99

    2

    行政强制

    2

    -1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

    9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人员业务不精,对工作掌握力度和深度都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改善。针对存在的问题,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加强本单位人员的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力度,强化主动政务信息意识;二是完善局信息公开制度和实施方案,将年度任务分解到各科室,确保各项信息能够及时得到公开。

    六、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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