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滁州市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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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滁文广新综字〔2016〕3号

    关于印发《滁州市文化市场专项整治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局机关相关科室:

        根据市文明委《关于印发<滁州市创建安徽省文明城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文明委〔2016〕5号)精神,为全面加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切实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努力实现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拟于2016年6月底前集中开展一次网吧、娱乐、新闻出版、广电等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加强安全法治,营造平安、诚信、和谐、法治、繁荣的文化市场环境。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指数测评体系确定的测评项目、内容及我市创建省文明城市的工作要求,加强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力度,力求实现在2016年7-8月期间完成创建省文明城市检查要求。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开展自查(4月15日—5月10日)。

        成立创建省文明城市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召开全市文化市场各门类经营业主创建省文明城市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动员大会,与经营业主签订《创建省文明城市承诺书》,各门类经营场所根据各自创建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全面部署,责任到人(5月11日—5月15日)。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根据琅琊、南谯二区提供的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名单,划分责任片区,成立两人一组的巡查小组,责任包干到人,在加强监督管理的同时做好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引导广大经营业主提高认识,形成共识,自觉参与。

        第三阶段:全面推进,加强监管(5月16日—6月20日)。

        在第一阶段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网吧、娱乐、新闻出版、广电市场的专项整治行动。市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牵头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阶段性任务进行明查暗访,督促工作。

    1.网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网吧是否接纳未成年人;是否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安徽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意见书》等各类证照是否上墙,并做到装饰大方、排列整齐;场内消防设施是否良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场内巡查、安全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未成年人禁入、禁烟、登记指示、禁浏览网页等标志是否齐全,摆放(张贴)位置是否确当。

    2.娱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场所证照是否齐全;歌舞娱乐场所的歌曲点播系统与境外的曲库联接的;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或者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含有禁止内容的;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的;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超过核定人数的;在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未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志的;娱乐场所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悬挂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的。

    3.新闻出版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出版物批发市场、零售单位和连锁门店、中小学校园周边书店(书摊)等出版物市场,收缴含有凶杀暴力、淫秽色情、伪科学、非法教材教辅类违禁出版物及非法出版物,取缔无证经营店档摊点;依法查处非法编印、销售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严厉惩处超范围出版、印制、发行出版物的行为;加强对印刷复制企业的管理,重点检查全市印刷企业五项制度是否健全,承印的印刷品中是否含有非法出版物及其他违禁出版物,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加强对车站、物流中心等流通环节的执法检查,防止各类非法出版物流入我市境内。

    4.广电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宾馆、酒店非法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活动;联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打击非法销售地面接收设施行动;强化境外卫星电视接收登记与管理行动;开展电影经营场所(影院)市场秩序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打击“黑广播”专项治理行动;打击广电市场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阶段:整改落实,完善提高(6月21日—6月30日)。

    针对专项整治中排查出的重点场所和问题,加大巡查力度,未整改落实到位的场所,抓紧督促整改,并组织回头看,反复查、查反复,不断完善巩固创建成果。

    做好创建工作的同时,成立创建工作材料收集小组,对每个阶段的材料归纳整理,装订成册。

    第五阶段:攻坚克难,迎接检查(7月—8月)。

    保持原有高压监管态势,进一步加大对文化市场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做好迎接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检查验收和省考评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今年是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关键之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单位(科室)要自觉服从大局,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敢于担当、迎难而上、攻坚克难。

    (二)精心组织、强化责任。动员会结束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各行动小组要分别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各自实际商讨专项整治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部署,强化责任,加大督查力度。 

    (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要加强与上级部门和琅琊区、南谯区的协调配合,通过成立创建检查小组,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巡查力度,坚决杜绝监管漏洞,监管缺失等现象。

    (四)完善资料,及时上报。各相关单位、科室要高质量整理好相关工作资料,按市文明办要求及时上报。

    附:1.网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娱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3.新闻出版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4.广电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滁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5月11日

    抄送: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

    办、市扫黄办、市双打办

    滁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16年5月11日印发

    共印12份

    附件1:

    网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市文明委《关于印发<滁州市创建安徽省文明城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文明委〔2016〕5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网吧市场的经营秩序,促进网吧行业的健康发展,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组织开展网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从2016年4月15日至8月15日,对全市辖区网吧进行专项整治,坚决取缔辖区内的“黑网吧”,坚决整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网吧管理长效机制,形成严管重罚、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全市互联网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5日—5月10日)。

    由市文化执法大队牵头,依据实施方案搞好宣传发动。组织召开网吧业主会议,进行法规宣传,与网吧业主签订守法经营责任书,并统一规范网吧经营的相关条例和警示标识,即在网吧入口处张贴“未成年人禁止进入”警示标识、经营场所内须悬挂《滁州市网吧违规经营相关处罚规定》、有关证照和禁烟标识等。

    (二)全面部署阶段(5月11日—5月15日)。

    根据琅琊、南谯二区提供的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名单,划分责任片区,成立两人一组的巡查小组,责任包干到人,在加强监督管理的同时做好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工作。同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引导广大经营业主提高认识,形成共识,自觉参与。

    (三)集中整治阶段(5月16日—5月30日)。

    一是要采取突击检查与日常检查、技术措施与常规监管相结合的办法,对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要坚决依法查处。要按照《滁州市网吧违规经营处罚相关规定》的处罚标准加大对网吧违法违规经营单位的处罚力度,并组织违规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和主要负责人进行法规学习。二是要加强社会监督,实行群防群治。充分发挥12318、12345等举报电话作用,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要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对网吧管理和整治的宣传力度;要面向社会聘请一批网吧义务监督员,及时向管理部门提供网吧违法违规经营情况。三是要加大文化、公安、消防、工商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坚决遏制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等违规经营行为。四是检查八项规定落实情况:1.检查落实《滁州市创建安徽省文明城市活动实施方案》中关于网吧市场方面的职责要求情况;2.检查杜绝网吧市场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现象;3.检查网吧市场证照是否齐全;4.检查网吧市场是否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5.检查网吧市场的经营管理工作(如未成年人禁入、禁烟、登记指示、禁浏览网页等标志)及安全保障工作;6.检查涉及网吧市场的净化网络环境管理工作;7.检查涉及网吧市场的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8.检查网吧市场有关资料形成、汇总、上报等工作。

    (四)全面推进阶段(6月1日—6月30日)。

    在前阶段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网吧专项整治行动。按照网吧市场专项整治八大要求,进一步加强自查自纠,强化自我监管。各小组按照《方案》划分的工作任务,深入开展以下专项行动。

    1.积极开展“中高考考试月专项集中检查行动”,为广大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考试环境(6月1日—6月25日);

    2.组织开展针对全市网吧市场的“夜间专项检查行动”,确保互联网文化市场合法经营,打击侥幸违规经营行动( 6月5日—6月22日);

    3.有效遏制互联网文化经营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现象,大力推进“错时检查行动”,进一步规范我市互联网文化市场(6月25日—7月15日)。

    (五)整改落实阶段(7月15日—8月10日)。

    保持原有高压监管态势,针对专项整治中排查出的重点网吧场所,加大巡查力度,未整改落实到位的场所,抓紧督促整改,并组织回头看,反复查、查反复,不断完善巩固创建成果。

    做好创建工作的同时,成立创建工作材料收集小组,对每个阶段的材料归纳整理,装订成册,并定期向上级部门上报。

      

    附件2:

    娱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市文明委《关于印发<滁州市创建安徽省文明城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文明委〔2016〕5号)精神,为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监督和管理,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娱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切实增强娱乐场所业主的法制观念,进一步规范娱乐场所经营行为,坚决杜绝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和超时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严管重罚、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做到监管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确保创建任务圆满完成。

    二、整治重点

    (一)坚决整治娱乐场所出现的危害国家安全,煽动民族分裂,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宣扬封建迷信,传播淫秽、色情、暴力、赌博等有害信息的行为。

    (二)严厉查处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娱乐场所非法定节假日)接纳未成年人、超时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

    (三)对证照不全或不符合开办条件的娱乐场所,限期停业整顿,对无证经营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4月15日—5月10日)。

    召开全市娱乐场所经营业主创建省文明城市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动员大会,与经营业主签订《创建省文明城市承诺书》,根据各自创建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全面部署阶段(5月11日至5月15日)。

    1.包干到户,责任到人。为更好、更全面地巡查我市文化市场,确保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中取得良好成效,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召集全体执法人员成立各市场小组的同时,将工作进行分解,将全市文化经营场所分为若干个片区,每一片区安排2至3人负责,推行区域文化经营场所负责制。各小组将本责任区域内的经营单位情况进行全面登记,并进行汇总,确保相关信息详实、准确。

    2.召开会议,深入动员。5月中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召开滁州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再部署会,专门召开滁州市娱乐场所经营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工作座谈会,听取其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好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阶段:全面推进阶段(5月16日—6月20日)。

    在第一阶段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娱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1.重点检查场所证照是否齐全;

    2.歌舞娱乐场所的歌曲点播系统是否与境外的曲库联接;

    3.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或者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是否含有禁止内容;

    4.歌舞娱乐场所是否接纳未成年人;

    5.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是否向未成年人提供;

    6.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是否超过核定人数;

    7.在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是否营业;

    8.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是否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志;

    9.娱乐场所是否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悬挂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

    第四阶段:整改落实阶段(6月21日—6月30日)。

    针对专项整治中排查出的重点场所,加大巡查力度,未整改落实到位的场所,抓紧督促整改,并组织回头看,反复查、查反复,不断完善巩固创建成果。

    第五阶段:攻坚克难阶段(7月—8月)。

    保持原有高压监管态势,进一步加大对娱乐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严看死守,保证执法人员随时在岗,随时发现,随时查处。积极做好迎接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验收和省考评检查。

    附件3:

    新闻出版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市文明委《关于印发<滁州市创建安徽省文明城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文明委〔2016〕5号)精神,结合我市新闻出版市场工作实际,制定滁州市新闻出版市场创建省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指数测评体系确定的测评项目与内容,逐项解决薄弱环节,突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行动,收缴含有凶杀暴力、淫秽色情、伪科学、非法教材教辅类违禁出版物及非法出版物,取缔无证经营店档摊点。2016年5月16日至6月20日完成所有专项整治,初步达到文明指数测评标准;2016年6月底前,开展新闻出版市场“回头看”,严厉打击新闻出版市场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经营主体形成震慑。

    主要任务:根据创建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按照时间节点和具体任务要求开展专项整治,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任务,确保迎检不失分。

    (一)对出版物批发市场、零售单位和连锁门店、音像店等出版物市场进行专项整治;

    (二)对滁城中小学校园周边的出版物市场进行专项整治;

    (三)对火车站、汽车站、物流中心等流通环节进行出版物专项执法检查;

    (四)对印刷、复制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15日至5月10日)。

    1.召开工作动员会。5月份,由市文化执法大队牵头,适时召开全市文化经营单位创建省文明城市工作动员会。两区文广新局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全市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法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会。市文化执法大队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安排,传达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省文明城市新要求,提高广大业主参与创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扩大宣传。利用“4·21”打击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的有利时机,向市民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省文明城市的有关要求,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大公益广告的宣传密度和比例,进一步加快我市文化市场体系建设,提升我市广大市民共享文化惠民工程成果。

    (二)全面部署阶段(5月11日至5月15日)。

    市文化执法大队将工作进行分解,将全市文化经营场所分为若干个片区,每一片区安排2至3人负责该片文化经营企业,推行区域文化经营场所负责制。5月中旬左右,由市文化执法大队牵头,召开创建省文明城市工作再部署会议,听取相关市场创建省文明城市意见和建议。

    (三)全面推进阶段(5月16日至6月20日)。

    1.设片划区。为更好、更全面地巡查我市文化市场,确保在创建省文明城市活动中取得良好成效,市文化执法大队召集全体执法人员成立各市场小组的同时,针对我市地理区域位置成立6个以市区各条主干道为界限的文化市场巡查小组。

    2.全面落实各项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方案》划分的要求,深入新闻出版市场进行摸底,对易反弹的经营场所,进行反复多次检查,该整改的整改,该关停的关停。做到监管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不留盲区,确保大队所属的各项创建任务圆满完成。

    (1)对出版物批发市场、零售单位和连锁门店、音像店、邮政报亭、徽风报亭等出版物市场进行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至5月25日。由市大队牵头,市扫黄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两区文广新局共同参与,重点收缴含有凶杀暴力、淫秽色情、伪科学、非法教材教辅类违禁出版物及非法出版物,取缔无证经营店档摊点。

    (2)对滁城中小学校园周边的出版物市场进行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至6月5日。由市大队牵头,市扫黄办、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两区文广新局共同参与,重点收缴含有凶杀暴力、淫秽色情、伪科学等违禁出版物及有害的卡通画册、口袋本等非法出版物,取缔无证经营店档摊点。

    (3)对火车站、汽车站、物流中心等流通环节进行出版物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时间为2016年6月6日至6月15日。由市大队牵头,市扫黄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两区文广新局共同参与,重点核对、检查包裹中是否含有凶杀暴力、淫秽色情、伪科学类违禁出版物及其它非法出版物。

    (4)对印刷、复制企业进行专项检查,行动时间为2016年6月16日至6月20日。由市大队牵头,市扫黄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两区文广新局共同参与,重点检查印刷企业五项制度是否健全,承印的印刷品中是否含有非法出版物及其它违禁出版物,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

    (四)整改提高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

    针对日常巡查或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名单上报市文明办,由市文明办组织统一在市新闻媒体曝光。高度重视市直创建文明城市督查组的信息反馈,针对其反馈的信息,精准发力,在法律法规明确的范围内,按照上限从严、从重处罚新闻出版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五)迎检阶段(2016年7至8月)。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时按要求上报本单位迎检资料;各片小组集中力量对重点市场、重点部位实施重点突击,全力以赴迎接检查验收。

    附件4:

    广电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市文明委《关于印发<滁州市创建安徽省文明城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文明委〔2016〕5号)精神,结合我市广电市场工作实际,特制定滁州市广电市场创建省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指数测评体系确定的测评项目与内容,逐项解决薄弱环节,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六大行动”。2016年5月底完成所有专项行动,初步达到文明指数测评标准;2016年6月底前,开展广电市场“回头看”,严厉打击广电市场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经营主体形成震慑。

    主要任务:根据创建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按照时间节点和具体任务要求开展“六大行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任务,确保迎检不失分。

    (一)打击(宾馆、酒店)非法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活动;

    (二)联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打击非法销售地面接收设施行动;

    (三)强化境外卫星电视接收登记与管理行动;

    (四)开展电影经营场所(影院)市场秩序专项治理行动;

    (五)开展打击“黑广播”专项治理行动;

    (六)打击广电市场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15日至5月10日)。

    1、召开工作动员会。5月份,由市文化执法大队牵头,适时召开全市文化经营单位创建省文明城市工作动员会。琅琊区、南谯区文广新局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全市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场所、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经营单位的法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会。市文化执法大队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安排,传达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新要求,提高广大业主参与创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扩大宣传。利用“4·21”打击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的有利时机,向市民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有关要求,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大公益广告的宣传密度和比例,进一步加快我市文化市场体系建设,提升我市广大市民共享文化惠民工程成果。

    (二)全面部署阶段(5月11日至5月15日)。

    由市文化执法大队将工作进行分解,将全市文化经营场所分为若干个片区,每一片区安排2至3人负责该片文化经营企业,推行区域文化经营场所负责制。5月中旬左右,召开创建省文明城市工作再部署会议,专门听取我市广播电视、电影放映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意见和建议。

    (三)全面推进阶段(5月16日至6月20日)。

    1.设片划区。为更好、更全面地巡查我市文化市场,确保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中取得良好成效,市文化执法大队召集全体执法人员成立各市场小组的同时,针对我市地理区域位置成立6个以市区各条主干道为界限的文化市场巡查小组。

    2.全面推进“六大行动”。各小组按照《方案》划分的工作任务,深入广电市场进行摸底,对易反弹的经营场所,进行反复多次检查,该整改的立即督促业主整改,该关停的关停,切实做到监管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确保各项创建任务圆满完成。

    (1)打击宾馆、酒店非法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活动。

    时间:5月18日至5月20日

    参加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电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安广网络。 

    检查内容:宾馆、酒店私设(建)违规的IPTV,私设网络机顶盒等。

    检查场所:金地酒店、君家酒店、金鹏酒店、喜来登酒店等。

    (2)联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打击非法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行动。

    时间:5月23日至5月25日

    参加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电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安广网络。 

    检查内容:非法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俗称“小锅子”);

    检查地点:天长西路、北湖小区、山水人家南门口等。

    (3)强化境外卫星电视接收登记与管理行动。

    时间:6月1日至6月3日

    参加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电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检查内容:

    ①是否持有《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②实际接收的境外电视频道是否超过许可证载明范围;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是否规范等。

    检查场所:金地酒店、君家酒店、金鹏酒店、喜来登酒店等。

    (4)开展电影经营场所(影院)市场秩序专项治理行动。

    时间:6月6日至6月8日

    参加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电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检查内容:

    ①不规范使用票务系统,偷瞒、截留票房收入,侵权放映、侵权盗录等违法违规行为;

    ②放映质量、银幕亮度、画面清晰度、放映还音特性等技术指标不达标的问题。 

    检查场所:琅琊广场影城、水石广场影城、星美国际影城,幸福蓝海国际影城、中影1912店、金球国际影城。

    (5)开展打击“黑广播”专项治理行动。

    时间:6月13日至6月15日

    参加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电科;市无线电管理处;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检查内容:

    ①个人或单位出售的药品广告、含有低俗的戏剧(民间小调);

    ②影响广播电视正常接收的非法频率等。

    监听地点: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6)开展省、市新闻出版广电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整改提高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

    针对日常巡查或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名单上报市文明办,由市文明办组织统一在市新闻媒体曝光。高度重视市直创建文明城市督查组的信息反馈,针对其反馈的信息,精准发力,在法律法规明确的范围内,按照上限从严、从重处罚广电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五)迎检阶段(2016年7至8月)。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时按要求上报本单位迎检资料;各片小组集中力量对重点市场、重点部位实施重点突击,全力以赴迎接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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