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发布日期:2024-03-20 15:26 来源:艺术科 阅读: 字体【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细则>的通知》(皖文旅发〔2020〕63号)规定,经院团自评、考核委员会审定,滁州演艺集团2023年度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得分96分,等级为“优秀”,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月20日-26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文化和旅游局艺术科反映,电话:0550-3802106。



滁州市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委员会    

(滁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代章)       

2024年3月20日